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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制度 |
本室只对教师、科研人员开放,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,入室时不准带包、书刊等物品入内.
请读者要爱护图书和设备。不准涂沫、圈点、挖剪、调包或撕毁书刊,不准损坏室内家具、设备,违者按规定赔偿和罚款。对于偷窃图书者,一经发现,罚款50元以上,并通报批评,并转告其系和学生工作处给予行政处分。
本室书刊一般不外借,如教学、科研特殊需要,教师经馆长签字同意,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一册,借期为一星期,超期每天每册罚款1元。
外单位同志需查阅书刊,应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,经馆长签字同意后,方能查阅,并按规定收费。
5.本室书刊一般不外借,只限在本阅览室阅览,如需外出复印,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能离开,复印完后请将复印件和原件一并交与工作人员,以便检查核对。读者必须在工作人员当班时归还,逾期不还者,按有关条例给予处分。
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,不准抽烟、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违者罚打扫卫生,态度恶劣者加重处罚。
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高声喧哗,不得任意搬动桌椅,不准替人抢占座位。读者不得随意乱放书刊,必须放回原位。
请读者尊重工作人员,提倡文明用语,讲礼貌,做文明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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